农业综合开发股
拟订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;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;开展项目前准备和申报工作;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;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;管理和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;指导县、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项目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。 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,组织协调饲料的质量监测、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,组织、协调县内生产及进口饲料的登记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