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

 

    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,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;组织、指导山区、贫困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;水库移民的脱贫工作;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管理、使用和监督工作;承办县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